保护野生动物,需要你的行动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自然资源。保护野生动物,维护自然生态平衡,不仅关系到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也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城市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态文明建设认知的逐渐提升、保护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人们加入到了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行列中来,成为了地球的“绿色护卫”。
市民参与是对野生动物爱护的最好行为。2019年1月22日,在县城东工业园工作的市民袁先生发现一只褐林鸮并拨打110,后送至县野保站。经工作人员检查后,放飞自然。4月22日,我县一热心市民发现一只夜鹰,林业部门工作人员得知后立即前往现场并接回野保站检查、喂食,后在石门寨自然保护区放飞。9月5日,横溪村村民在田地里发现一只松雀鹰幼鸟,后由县野保站工作人员带回抚养并在石门寨自然保护区放生…
这些鲜活事迹、感人的故事,充分说明了市民们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得到了极大的提升,社会对野生动物的关注程度在逐渐增强。
而由森林公安破获的案件以及林业部门工作人员收缴的捕抓工具,则是政府对违法行为进行惩处的最佳方式。2019年我县森林公安共破获猎杀、捕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7起,行政案件5起(数据统计截止2019年1月份至2019年10月份)。其中2019年8月中旬森林公安对钤山镇大岗山片和松山片的餐饮店进行的检查,共查获野生动物棘胸蛙290只,麂头2只,竹鼠4只,野猪肉20.58斤,并于8月24日在大岗山自然保护区对棘胸蛙进行放生。
而2019年6至8月与国家二类资源清查相结合为期3个月的“清网”行动中,13个小组共在山上清除捕鸟网8副,捕兽夹30余只。这些数据的背后,是县林业局与森林公安工作人员共同的努力,同样这也是对违法行为最大的反击。
但是,我们的力量始终是有限的,保护野生动物也需要您的一份力量。每年的11月是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月”,意旨呼吁大家保护野生动物、关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关注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县林业局将在11月25日上午10点在钤山公园进行摆点宣传,您可以现场进行举报、反馈非法捕杀、捕食野生动物的行为,更可以在活动现场了解关于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知识和法律法规。您的关注即是对野生动物最大的帮助,相信有你野生动物一定会有更好的生存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