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宜县查处一起非法捕猎案件
12月29日,操场乡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驾驶摩托车的林某某眼神闪烁、行迹诡异,且摩托车上绑着的塑料网箱传出强烈异响,疑装有不明生物。
于是民警立即下车进行核查盘问,并在塑料网箱发现有野鸡等近二十只,且大小不一,似野生鸟类。随后民警将林某某及缴获的野生动物押送至县森林公安。
经检查,发现塑料箱内有黑水鸡17只、小鸊鷉2只,且黑水鸡均存活且无受伤,小鸊鷉死亡一只。根据林某某陈述,这些鸟类均为其非法猎捕而来,准备用于贩卖。次日,森林公安与县野保站的工作人员共同在分宜县石门寨自然保护区将黑水鸡和小鸊鷉悉数放生。现森林公安已对林某某非法捕猎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据悉,黑水鸡、小鸊鷉均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非法捕抓“国家三有”动物属于违法行为,非法捕抓二十只(条)以上即构成犯罪。